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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:职校可自主录用教师
发布时间:2014-11-24 17:12:07 来源:集团品牌及公共关系部 点击数:5173

     按照河北省政府有关意见,河北将扩大省内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调整、人事管理、教师评聘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,允许学校在编制内自主录用教师,并将15%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请兼职教师,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。今年12月底前,将出台相关具体措施。

  河北省政府出台的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》提出,职业院校可多渠道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、高技能人才,承担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。职业院校招聘教师,应优先录用具有相应职业资格(执业资格)的大学毕业生,优先招聘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应职业资格(执业资格)或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。

  按照意见要求,河北将改革中职学校教师职称制度,在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(职称)。职业院校聘请具有技师、工程师(高级技师)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,可享受所聘岗位相关待遇。

  针对教师“动口有余,动手不足”等问题,职校将强化专业教师技能培训,提高其动手操作、实践应用能力。全省职校将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,专业教师每2年须有2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。